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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公司(株式會社)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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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 1:決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事項
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,必須先決定公司名稱(商號)、公司地址、事業目的、發起人(股東)、發起人的出資金額、董事(役員)組成等基本事項。
事業計畫書要具說服力:需包括市場分析、營運模式、3年收支預估,具安定性與實現性。
其中,必須最先確保公司的地址所在地,因此在這個階段就需要決定是要承租辦公室,或暫時將公司地址設於自宅。
辦公室要實體、用途合格:不可是虛擬地址或住家,要附上契約書、用途標明「事業用」。
Step 2:製作「定款」(公司章程)
定款中會規定公司名稱、所在地、事業目的、資本金金額、董事架構、會計年度等重要事項。
定款完成後,必須至公證役場進行認證。
Step 3:於公證役場進行定款認證
製作完成的定款,需送交公證役場,由公證人進行認證。
使用電子定款可免除原本需繳納的 40,000 日圓印紙稅。
若由本人自行前往公證役場辦理,通常需另外負擔 40,000 日圓的印紙稅。
Step 4:匯入公司資本金
完成定款認證後,需將公司資本金匯入發起人的個人銀行帳戶。
若是透過海外匯款,請特別注意匯款日期。發起人個人帳戶必須為日本的銀行帳戶,或海外銀行在日本設立的分行帳戶。
完成匯款後,本事務所會製作「資本金繳納證明書」。
資金來源要清楚:要提供匯款證明、通帳記錄等,避免被質疑非法資金。
Step 5:向法務局辦理法人設立登記(公司成立)
關於登記作業,將由合作的司法書士負責製作所有設立登記所需文件,並向法務局申請法人設立登記及公司代表印鑑登錄。
登記申請日即為公司正式成立日。
若無補正事項,一般在登記申請後約一週,即可取得「登記事項證明書(登記簿謄本)」。
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記申請,需向法務局支付 15 萬日圓的法定費用。
Step 6:需要取得許可認可的業種(如飲食店、旅行業、不動產業等)
・營業許可證影本
若發起人中包含企業法人
・登記事項證明書
・公司章程影本
・股東名簿
・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決算報告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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